陷我是同夥。難道我就要這麼辭職麼?”
文字底下配了一張程斌的生活照,是他沒穿警服罵人的時候抓拍的,表情確實有些凶神惡煞。後面則是程天齊的公司與家庭資訊。公司借用了附近商務樓裡意見小公司的資料,作為程天齊的工作單位,聽說公司老總是馮博的熟人。家庭地址則登記了一套無人居住的房屋資訊,警隊在城東地區找了合適的房子,與地產商打了招呼,將會租借一陣。
程斌的上下班之路因此變得曲折,為了給犯人留出襲擊的機會,他放棄了開車的習慣,轉而乘坐地鐵。每次從地鐵口裡出來,需要步行十分鐘來到那所小公司所在的商務樓,再從商務樓的後門溜走,最終到達警局。下班亦是如此。
即便扮演惡棍上司程天齊,他也不能真像程天齊一樣在寫字樓無所事事,必須完成作為程斌的繁忙工作。與他一起吃苦的是無家可歸的俞任傑,不能繼續蹭程斌的車,與他一起擠了地鐵,也因此從他家搬了出來,與他一同入住借來的公寓。臨時公寓居住條件簡陋,家徒四壁,唯一的電器是冰箱和電視,連個空調都沒有。程斌將他新房的鑰匙與車鑰匙藏得好好的,俞任傑獨自享用他車房的妄徹底想成了泡影。
與程斌同樣辛苦的還有一隊和二隊的同事,紛紛換班為他護航。程斌每天在固定時間上下班,走同樣的小道,後面跟著兩個同事暗中保護。由於俞任傑每天與程斌走同樣的路線,成了固定保鏢,每次只需要替換一名警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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