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認知,都會侷限於自己的地位、見識,甚至是自己的性情。
房玄齡是個不折不扣的君子,大抵是認為憑藉他的關係也好,憑藉房俊的功勳也罷,無論房俊怎樣出格,只要不參與謀逆,李二陛下都會手下留情。摻和進太子一黨,興風作浪拉幫結派,李二陛下縱然再是惱怒,也僅只是予以打壓而已。
這樣倒是正和房玄齡的心思,令房俊沉澱下來,修身養性,待到將來太子登基之後,在大放光芒、宰執天下。
然而正如程咬金所言,身為帝王,哪裡顧及得了太多私人感情?
即便李二陛下當真寵愛房俊,可一旦他認為房俊協助太子拉幫結派意圖不軌,意欲觸及皇權,恐怕一是片刻都不會忍受,定然是雷霆萬鈞予以毀滅,到那個時候,不僅僅是房俊要遭殃,朝中不知多少人要被牽連在內。
伴君如伴虎!
真當這句話是說著玩兒的?
可惜自己履立功勳,地位漸漸升高,儼然當朝重臣,不知不覺間自己將自己當個人物了,以為已經擁有了可以左右朝堂、更改歷史的能力,行事漸漸缺乏顧忌,驕縱之氣漸生。
早已忘了這裡是大唐,是萬惡的舊社會,是“帝王一怒,血流漂杵”的年代!
不需要證據,不需要事實,只要皇帝認為你的行為觸及了皇權的穩固,那就唯有一個結局,殺無赦!
道理?
沒道理可講!
法律?
皇帝就是法律!
回想自己這一年來的種種,房俊心有餘悸,汗流浹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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