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為他唱的這首歌”,深夜獨有的涼意撲面而來,卻怎麼也冷卻不了我心裡槌鼓聲響般的躁動。
我朝我哥拐了拐胳膊肘:“齊晗,我以前怎麼沒發現你這麼能。”
“叫哥。”齊晗帶著股還沒來得及散去的酒氣揉我的腦袋,“哥無所不能。”
我第一次明白原來歌跟酒一樣有種叫“後勁”的東西,強度多高一半取決於授者,另一半取決於受者。
今晚坐在迪皇二樓的我並沒有感受到齊晗此時藉著這首歌像灌酒一樣埋在我心底的後勁。
後來的許多年,我才一點一點地沿著自己心臟的脈絡去挖,像品酒一樣慢慢順著血液把它送達全身的每一個細胞,讓它的回醇帶著對我哥的記憶一遍一遍沖刷我的骨髓,企圖讓自己百年之後被放入墳墓的都是和齊晗的愛分不開的骨灰。
17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號凌晨三點。
天是黑壓壓的一片,月亮旁邊只有幾個孤零零的星星給這片黑天作點綴。黑色蓋住了整個禾川,悄無聲息朝遠處沉甸甸地漫過去,離那些鱗次櫛比的建築越來越近,有亮的,沒亮的,點燈的,沒點燈的,最後全都和星光一起隱沒在散開的黑色迷霧裡。
我坐在17F,靠機窗的位置,廣播裡溫和的女聲給機艙裡成片瀰漫著的睡意作了調味劑,提醒著座位上的人飛機還有十五分鐘起飛。
18歲的旅客心猿意馬,耳機裡放著我哥剛剛在酒吧裡被我錄下的《沉火不眠》,懷裡躺著一根枯枝和一個燙金封邊的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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