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都不想幹,我想被我哥幹。
想是這麼想,答不能這麼答。
這話對著我哥說是軟語情長,那對著女生說就是耍流氓。
為了不耍流氓當時我腦子裡轉過了很多想法。
我要借這顆星球爆炸翻飛的瞬間找到地殼碎片上最後一朵薔薇,送到我哥身邊再對他說句老俗情話,然後相擁候死。
我們的身體會在宇宙長河破碎分解成無數個微粒,或許止步於分子,或許止步於原子,或許止步於中子。但最終億萬年後它們又會重新組合———我知道的,我哥無論如何會以他的方式跨越億萬光年找到我,他記得我的味道,我身上被他拿愛刻滿了無形的標記,標記的單位是比夸克還要細微的存在。那時我是另一顆冥王星,他是另一顆卡戎,我們從未分離。
時間和距離都沒有意義,直到宇宙毀滅,他永遠愛我。
———這些我都沒說出口,只能寫在日記本上給我哥看,像他把說不出口的情話寫在這上面給我看一樣。
“對我哥說句話。”
“說什麼?”
“我愛他唄。”
“夠爛俗。”
爛俗不好嗎,爛俗即經典。
三個字,把我,齊晗,我對他的感情,他對我的感情那麼多東西全部囊括概述了。
這三個字簡直太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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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過頭去立馬對著我哥說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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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出了家門沒有去教室上自習。
手機裡顯示著成鞠一個多月以前發給我的地址,被我一路拿著乘早上七點半的十四路公交坐到了華榮街的永聯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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