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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慣性,有的人控zhì慣性是比較理智的,而有的人是根本控zhì不住慣性的,你比如兩個醉漢打架,其中一個仗著身體高大,得理不饒人,啥埋汰罵啥,咋疼咋打,一旦對方不還手,那就恨不得打死他。
這就是人之慣性,大家可以看看新聞,品一品,但凡鬧出人命的酒後鬥毆案子,大部分都是一幫人踩著一幫人打,最後失手打死的。
而那種兩夥真刀真槍拼起來的鬥毆,還真就很少出現,當場死人的狀況生,因為大家都有刀,你能捅我,那我就能捅你,雙方碰上,多少會幹的謹慎一點。
林子就是一個典型控zhì不住慣性的人,李浩的接連退讓,讓他認為這就是個窩囊廢,自己咋捏咕咋是的一個人。
林子要乾點啥事兒,不喜歡獨來獨往,身邊總會叫幾個狐朋狗友,弄點排場,所以他去李浩家的時候,又帶了十多個人,意思就像是再說!
我是黑.社.會,我有背景,不上道就幹你!
他比李浩先到的,車停在院門口以後,他帶人就走了進去
而李浩此時正騎著摩托車,度飆到一百左右,瘋了一樣的往家趕,任何一個人,做了自己認為錯的事兒,第一想法就是不能讓父母知道,這也是慣性,中華五千年文明留下的慣性,別管歲數多大,只要父母健在,都會有這種想法。
李浩當然不能例外,他不想讓父母知道自己在社會上的關係,所以心裡很焦急,平時半個多小時的路程,這次不到十五分鐘就走完了,等到了家的時候,抬頭一看,林子的社.會.人專用麵包,已經停在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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