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心理醫生,他不肯,怕傳出去讓家裡人丟臉。”錢卓民慘笑了一下,說,“你說這個年紀的孩子怪不怪?連死都不怕,卻怕見家裡人,寧願跑到西藏玩失蹤,又擔心家裡人沒面子。唉,我當時也沒辦法,怕他再次逃跑追不回來,就同意幫他瞞著家裡人。他看了我收藏的一些教育方面的書,又偷偷看了我寫的論文,提出讓我懲罰他,減輕他的焦慮感。”
錢卓民沉默了一會兒,浮起一絲悔恨的神色:“我當時就應該拒絕他的,但……我真是鬼迷了心竅了,竟然答應了他。那個暑假他在我家裡補了四十多天課,幾乎每隔一兩天就要我打他一次,我一邊覺得害怕,一邊又……又覺得也許這是在幫他,畢竟我下手是有輕重的,換了他自己,很可能用刀子把自己戳死。”
宗銘理解地點了點頭,說:“他可能因為壓力過大產生受虐癖,從某些意義上講你確實救了他。”
錢卓民的臉色好看了些,端起剩下的咖啡咕咚咕咚喝完了,摸了一把嘴,繼續講述。後來鞭笞事件事發,他被張斌的父母告上法庭,雖然張斌一再宣告這件事是自己的主意,但有誰會相信一個十二三歲的孩子?最終學校為了息事寧人賠了一大筆錢,又私下裡許諾了一個報送本校高中部的名額,張斌的父母才答應撤訴。
案子是壓下去了,但造成的影響還在,為了學校的聲譽,錢卓民被迫辭職。張斌事後偷偷找過他幾次,向他道歉,並聲稱自己願意找校長、找媒體,站出來洗清他的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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