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多準備事宜有條不紊的進行著,而大婚的禮儀章程也終於討論出了一個結果。
太常華恆乃是曹魏時期太尉華歆的後代,當世禮法大家,本身亦是中朝駙馬都尉,尚武帝之女榮陽公主。有了這樣一個權威的人坐鎮,制定出來禮儀雖然不能說完全遵循古法禮節,但起碼可以避免許多無謂的爭執詬病。
按照這一份禮節章程,沈家要在六月初擇吉日備雁禮上表請婚,然後等待苑中下詔賜婚。納采之後,由太常執節與宗正同來沈家取錄族籍閥閱,然後將公主名諱生辰賜下。來日沈家將名帖與聘禮一同送入苑中,繼而再與苑中共議婚期。
婚禮議定後,公主由宗室命婦陪同出宮先居公主府。到了婚禮正日,沈哲子帶領鹵簿儀仗先往臺城,入宮接受訓話,傍晚前往公主府,先行夫妻卻扇小禮,然後宴請宗室勳貴。在公主府中等待皇帝苑中下詔,才允許離京返鄉舉行正式的婚禮,拜謁公婆入祭家廟,至此禮成。
雖然這章程仍是遵循六禮的脈絡,但卻將週期大大縮短了。這樣的話,應該能趕在七月前離都返回吳興。
為沈家幫忙草擬奏書的乃是會稽虞潭的族人虞喜,這位老先生在吳中也頗享盛譽,名望比肩於廬山大隱翟湯,同樣是屢徵不仕,真正曠達物外之人,除了才學淵博之外,還是一位名留史冊的天文學家。今次如果不是虞潭面子,根本請不動這樣的方外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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