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使王興之知道今次歸鄉迎接他的將是什麼,大概此生都不會歸鄉。但人大多數時候連前事教訓都每每忘記,又怎麼能夠預知到後事如何。
眼下的王興之,只是有些煩躁。他正身處在一個龐大的廳堂裡,居坐中央,左右俱是操著鄉音的鄉人們,神態熱切又充滿恭維。但這熟悉的鄉音卻並未讓他感覺到親切,反而略有厭煩。
坐在王興之近畔席位的便是雷氏那胡兒兄弟雷衝,此時也是滿臉的興奮,臉上橫肉堆疊在一起乃至於鼓出一個個的肉瘤。
此人卻不覺容貌有礙觀瞻,只是殷勤的對王興之勸酒勸食:“此酒乃是吳中醴泉佳釀,遠勝鄉釀濁湯……郎君久居清貴門戶,奴下不敢土餚獻醜。今日席上諸多飲食,俱是家人飛舟從建康取來,所耗不過區區十數萬錢,不足啟齒。若有招待不周,郎君儘管到來,來日奴下必定有改!”
王興之看一眼口沫飛濺的雷衝,毫不掩飾臉上厭色。這胡兒簡直就是粗鄙不堪,兼具狡詐非常。擺出這麼大的場面來迎接自己,王興之又怎麼會猜不到其心內所想,不過是要借自己王門嫡子身份,來為其在鄉中漲勢,日後更好吞食鄉里!
土豪宗賊乃是世間一等厭物,禮制不修,國法難束,貪得無厭,又狡黠詭詐,自恃鄉資兇橫無比,較之胡虜不遑多讓。而眼前這個雷衝,已是兩者兼具,自然更讓王興之厭棄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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