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情有兩個。
第一,江雪眠說自己看到自己的記憶了,他已經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了。
第二,江雪眠覺得自己是世界上對他最好的人。
這兩個沒什麼關聯的條件組合一下,顧夢裡開發自己為數不多的戀愛細胞思考了半天,忽然間明白了。
難道說,江雪眠因為和別的女人在一起,導致了應激反應,所以厭女了?
之後的幾天,經過了顧夢裡小心翼翼的觀察,她發現江雪眠對自己更好了,甚至到了讓自己在營地待著,他自己要包辦一切事情的程度。
這個就大可不必了,顧夢裡直接拒絕了江雪眠。
如果說是現代社會,在家裡癱著當鹹魚能夠快樂玩耍,那顧夢裡肯定沒問題。
可是這個荒島,如果不去幹活的話,那就只能發呆了,這又有什麼意思啊!
當然是要出去幹活了,只有幹活才能維持得了快樂的樣子。
更重要的是,這些天顧夢裡找到了一件更重要的工作,那就是給江雪眠做衣服。
眼看著江雪眠越長越大,而且還在隨著修煉不停快速長大,原先的衣服都已經不合適了,有必要給他做一件新衣服了。
在這個荒島上,能夠用來做衣服的東西,也只有動物皮毛了。
這些天,顧夢裡就在到處找可愛的兔兔,一邊吃肉一邊給江雪眠攢衣服,想著縫縫補補,給他做出一件大人的衣服出來。
畢竟江雪眠成年之後,身高可是有一米八以上……
可是光是處理兔子皮毛就要一段時間,江雪眠的身高卻像是小樹苗一樣瘋長,眨眼之間,顧夢裡改好的衣服就要已經穿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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