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受氣。
下午放學,林秀秀沒吃,拿著書去了操場,等天黑了,才拿著書慢慢的回宿舍,沒過一會,她又拿著熱水瓶出去打水去了。
等回來的時候,她摸了摸口袋,十塊的大團結已經在兜裡了。
林秀秀去洗的時候,把這錢放到了內衣裡頭藏著。
東西放宿舍不安全,之前公安同志把她跟林美美的床位都翻了一遍,林秀秀知道,是在找那錢呢。
可惜沒找到。
林秀秀把錢藏得太好了。
第二天。
林秀秀沒出去,中午的時候,拿出自己的七成新的小鏡子,跟一位同學換了五毛錢,拿去買了饅頭吃。
這小鏡子是以前三嫂給她的。
自從這次的事後,林秀秀看到這小鏡子就煩,正好現在換掉。
小朝陽是前三嫂的兒子,三嫂性子沉悶,不太討人喜歡,生的兒子怎麼會跟三嫂完全不一樣,這麼調皮呢?
對了,這孩子的性子也不像三哥。
林秀秀始終覺得這孩子不是林家的。
林秀秀又在學校硬熬了幾天,又到週末了。
這次她沒有回家去。
林美美的爹孃跟瘋狗似的,不依不饒,還跑到學校來了,要不是學校的老師跟門衛勸著,只怕就闖進來了。
林秀秀哪還敢回豐收大隊去。
還是再等等吧。
她這幾天找了法律的書看了一點,人販子拐賣未遂,林美美‘寫了信’,換了錢,在其中只是個小角色,而且,這孩子不是沒被拐走嗎?
要是當事人不追究,私下達成合解,林美美說不定還能放出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