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薩走在易霆前頭,時不時斜瞥身後的人,暗暗想著。
大大咧咧的狼人對血族的小心思一無所知,不耐煩的甩尾巴:“回去得了,你溜夠了吧,沒啥好玩的。”
“再也不要帶我來這種低俗的地方。”蘭薩回頭颳了一眼易霆,高傲的揚起下巴,“一切都不舒服。”
而且時不時還有閃亮的光在他眼前晃,打擾了一個美好的夜晚。他還不知道,是自己的姿容被人捕捉在鏡頭下了。
能見到活的血族親王,人類與各族當然要爭相拍照。想必不出一天,蘭薩那俊美蒼白的臉就要上當地熱搜頭條了。
蘭薩優雅的一抬手,眼神示意看向易霆。
“幹啥玩意兒?”易霆摸不著頭腦,煩躁的一跺腳,“要什麼,直說行不行。”
蘭薩雖然不喜歡易霆接近,但慵懶終究佔了上風,吩咐道:“你,繼續當我的坐騎。”
這個坐騎堅穩舒服,速度快又不會昏頭轉向,還有軟毛可以蹭,在吸血鬼心裡還算不錯。
等蘭薩再騎上狼,順路交還了手環,看見直播妖精頭上的文字泡,差點羞憤死在遊樂園。
【忠犬女王我可以!】
【啊啊血族好有範,親王大人我愛你!】
【喜歡蘭薩,已關注!不知不覺熬夜到這麼晚了……】
【一人寫書出本!】
蘭薩目光如刀瞧過去,小妖精委屈的回到了工作人員懷裡,停機了,下播了。
蘭薩不悅地揪了揪臉前的狼耳,“為什麼現在的人類如此不知羞恥,動不動就說喜歡和愛?”
“別揪老子耳朵!”易霆狠狠的抖抖雙耳,向後扭脖子想咬蘭薩,“他們覺得你好看,好玩,誇誇你怎麼了。”
蘭薩面無表情地捏人家柔軟好捏的耳朵,洩憤一樣。他從不需要他人來證明自己的優秀,在這個自己被控制的時代只能忍了。
滴滴打狼,一路順風。
蘭薩忽然想起什麼,向他的照料者索取:“給我一件外衣。長衣漆黑,血紅的寶石點綴在上,衣領立起時要遮住下巴,最重要的是材質……但你們的時代連酒都那麼難喝,別是粗製濫造的面料即可。”他緊皺眉頭,彷彿下了極大決心,才能忍受似得。
易霆聽到了天大的笑話,雙眼瞪的很直,摸了摸自己露出在外胳膊:“這他媽是正夏天,你穿那麼厚不怕捂住痱子!”
晨光熹微,暖風和煦,為剛才還昏暗死寂的大地帶來一絲生氣。
“關上。”可血族對這生機討厭的很,他冰涼的手貼到了易霆脖子上,“你只管做,我不會感覺到酷熱。”
易霆梗著脖子抖了一下:“冰死了,別瞎摸!”差點把蘭薩掀下去。
“現在哪有幾家店還賣風衣了,真是……”
蘭薩不語。
易霆背累了,毫不留情把蘭薩放下來,“別逛街還要人背,嬌氣。”
進了商業街,蘭薩也不願意騎一頭狼遊逛了,只是陽光越來越足,讓他的神色逐漸打蔫。一手擋在額頭,面色差的很:“進門裡去。”
血族親王不至於見到陽光就灰飛煙滅,實際對他的身體也沒多大損傷,只是單純的厭惡這溫暖的光芒,能不見就不見的好。
易霆開始後悔帶蘭薩來服裝店了。原因無他,錢包要空。
導
購姑娘們熱情的迎接他們兩個,見到蘭薩都興奮的肉眼可見,東拿一件西拿一件來為蘭薩推薦衣服,店內私語聲已搬到檯面上了。
“你好!我們店是這條街上衣服最齊全的,想必簡約的現代風格不適合你,跟我們到樓上的古典區吧!”
蘭薩不懂為什麼這些人類對他毫無畏懼,反而熱情的可怕,一到這時候,他就看向了自己的照料者,眼神彷彿在說:你來說。
跟小孩子買衣服不會說話時問家長意見一樣,他的“家長”也只好滿足他。
“走吧,這傢伙要風衣,黑的長的花裡胡哨的。”易霆沒好氣的先踏上了樓梯,神色默默又補充,“價效比……最好高點的。”
樓上冷冷清清,沒有多少客人,畢竟這是正夏時節,來買別季衣服的人屈指可數。好在這是一家大店,有放置空間在,囤點春秋時節的貨毫無壓力,否則蘭薩一定會要求換一家店,忍受一會兒可憎的陽光。
導購姑娘似乎有些緊張,倒著走路不太便捷,拽過一件衣服笑著說:“天氣正是熱的時候,我家店的風衣大多是薄款,但這款中世紀風格的輕薄無比,面料透氣……”
蘭薩睜大了眼,顯出一絲不淡定。
“這是你們現在的大衣?”
只見那衣服高檔是高檔,華貴是華貴,還有人造寶石鑲嵌,但花邊褶皺層疊,儼然是一條黑色的公主式連衣裙。
易霆噗嗤笑出了聲,對著蘭薩晃晃腦袋:“挺好的,你不是要又黑又貴又長的?”
蘭薩一抬眉毛,轉身就要走,那姑娘急了:“錯了,拿錯了,這是女式的裙子!”
“這個可多人喜歡了!”她又指了一條黑色風衣,不過是釦子排列古樸一些,版型款式還是很現代的,甚至領口繫了一個可愛的結,可謂當代小奶狗或小狼狗的標配了。
蘭薩面露失望,為什麼狼人為他買的東西總是如此粗俗簡陋?
既然這樣,不如自己動手。
易霆打了打哈欠:“相中沒啊?我看挺好的,就它得了,趕緊回去睡覺呢。”
蘭薩心裡已有小算盤,頷首勉強答應了:“可以。”
易霆如蒙大赦,但也一臉肉痛,用手機當場掃碼當場結賬,把這套衣服直接丟蘭薩身上了。
蘭薩嫌棄抱著風衣。他剛才瞧見易霆是用那個長方板子付款的,就也走到易霆身前坦然伸手:“給我,還要買一件東西。”
“祖宗你會用嗎?”易霆一臉懷疑,“我可沒多少錢,別拿我當冤大頭。”
蘭薩怏怏不樂重複:“給我,你在這等。”
易霆咬咬牙把手機遞給了蘭薩,往休息的椅子上一座,已然沒了耐心:“快點。”
蘭薩微微翹起了嘴角,在人來人往的服裝店裡七繞八繞,最後溜出了門。
照料者給不了,就自己找。沒有了那能播音的手環,狼人怎麼可能找到他?
“廢物狼人。”蘭薩又暗自懟了易霆,因為他已見到一家血族風格濃郁的店鋪,名叫“吸血鬼的約定”。
他不喜歡這個名字,哪有血族樂意自稱吸血鬼的?
可從窗外往裡看,這店裡陰暗漆黑,深紫色的燈光無疑增加了神秘詭譎之感,櫥窗裡的正是血族愛穿的哥特式深色衣服,還擺著盛開著的、不敗的假花。
蘭薩毫不遲疑進去了。只是,這裡面為什麼還有賣獠牙和
紅色眼珠的……他心裡已有了可怕的猜想,原來這個時代的人類和狼人聯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