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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啟仁當然找了人去弄錢,在他看來,錢不過是過了道手,給那家人拿一會罷了,他都算好了,頂多損失個一兩萬,剩下的他全部能弄回來。
結果也不知道是中了什麼邪,那家人警惕心特別強,竟然不上當。
周啟仁換了個套路,那一大家子,老的老,小的小,就一個女人稍微能撐住那個家,把人弄走就好解決了。
結果那家的女人就跟貞潔烈婦似的,自己要替死掉的男人守著,孃家人居然也不勸勸,簡直不可理喻。
而且那家人一回去,就在縣城裡買了房子,直接丟下家裡的田地,一家人到了縣裡,那買房子的錢,可都是他周啟仁的血汗錢!
周啟仁恨得眼睛都紅了,甚至動了綁架搶錢的念頭,但他現在光棍一個,又拿不出錢來,哪有人給他賣命。
好不容易找了個剛出來的亡命之徒,說好了跟他瓜分弄回來的錢,那人居然還沒行動就露了行跡,又被逮了進去。
周啟仁一時沒有辦法,只能把那邊的事情放下,緩緩再說。
農村人沒見過那麼多錢,窮人乍富,要麼瘋狂花錢,要麼守著那點錢到死,看他們一家人的行為,買完房後錢就都存著,周啟仁覺得應該是後頭那一種。
等他把手裡的事理順,他再來收賬,順便收利息。
然而京市的事,不是一下就能理順的,丁梅梅走得又快又急,還把那邊小家值錢的東西都捲走了,房子更是早在周啟仁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已經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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