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毛利意識到,多做多錯,傳球控制這種活兒不適合自己。
他是大前鋒。
搶到球,不如自己進攻!
只要將球,放進籃筐裡就行了!
他是足夠聰明的人,而將近十分鐘對比賽的閱讀也補充了他腦子裡對籃球比賽的建模。對手的11號球員完全擔當了傳球中轉站的位置,但在他搶斷了幾次後控球次數也逐漸減少,球權轉移到4號球員手上。
和對方4號球員對位的是同班的杉山。
比起其他人,毛利對杉山要熟悉一些。
他對著杉山比了些手勢。
奔跑,位移,接球。
他不擅長長距離運球,也不擅長投球,因此最好在接球時離禁區很近,三步內就能進入禁區,這樣也能避免犯規。
毛利雙手握著籃球,轉身對上了火神。
他突然就明白了為什麼籃球隊的清田老師一直試圖讓自己加入籃球社。
在球場上,他是除了野島意外身高最高的那一個。而野島,方才就憑藉身高,在他搶斷了給火神的傳球后,帶著球,贏壓著火神的回訪,扣了籃。
比起網球,籃球對身體條件的依賴要更高!
砰!
他側過身,護著球用肩背頂上了火神的胸膛。
肉頂肉的貼身運動讓毛利想起了去澳大利亞比賽時被美國隊拉著玩過的橄欖球。
太討厭了這種運動,但就算這樣,我也不想輸!
他運了兩下球,過於明顯的生澀讓火神差一點就成功搶斷。
但搶球動作做出來的剎那,毛利收回了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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