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丁至味倒吸一口涼氣。
剎那腦子裡就開始杜比全聲環繞現代相聲改編的口水歌,“這個世界太瘋狂,耗子給貓當伴娘”。
去,不去。
丁至味借酒澆愁,隨口喊小二上了十壺酒,結果上來的是女兒紅。
woc…!
電視廣告不是常說,嫁人喝啥酒?喝酒就喝女兒紅。
真是有毒了。
去的話,萬一是他想的那樣,那還得了。不去的話,按著種馬文的尿性男主肯定死不了,一定有什麼炮灰為他墊腳,無疑,現在自己就是那個炮灰。
炮灰最容易死啊,雖然漯積臣好歹也算個boss,可中後期依然是被男主血打的沙包。
小二回來的時候被丁至味盯了一眼,覺得莫名其妙,停足問道:“這位客官,您一直盯著小的作甚?”
“咋的?不準看?”
“沒沒沒,能被客官這樣的人多瞧上兩眼必定會長壽。”
“胡說八道!”丁至味猛地站起身,他突然覺得,平凡也是一種幸福。
“小的不敢妄自菲薄,客官您生氣了?”
“我再如何也終究是個凡人,還有,你這個酒,能拜託你拿去換成別的嗎?”丁至味無奈地給了小二一塊碎銀,小二興高采烈地走了,邊走邊笑:“多謝客官!客官出手真是大方,這可抵得上我半月的工錢了。”
換了青松酒,十壇滿滿地堆在地上。
丁至味開啟抱起開喝,入口醇厚,果不其然,古代的酒都是純釀的,比現代兌水的酒好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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