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朋友,但幾年過去,這種不好意思早該過去了。
大學同過窗、住過上下鋪,唐思佳非常珍惜這份友誼,即便少了聯絡,她也不希望靜靜過得不好。
唐思佳眼裡的真摯並不難發現,譚昭想了想,道:“事實上,我今天遇到凌靜靜了。”唔,氣氛還非常微妙。
“什麼?在哪裡?”
譚昭略過周局的多餘發揮,說了小蠻腰店的事情。
唐思佳顯然是知道趙志飛工作的,但聽到卻覺得非常詫異:“你說她在店裡給人當送貨的?這不可能!”
“或許只是碰巧……”
唐思佳卻非常肯定地道:“不是,菲菲她還不到四歲,經歷過一次,她怎麼可能會離開菲菲做這些雜工!”
這麼一提醒,譚昭也覺出不對來。
“那你覺得會是什麼原因讓她做出這樣的舉動?”
和唐思佳的見面並沒有讓譚昭獲取太多的訊息,他只能大概判斷出凌靜靜的再婚有點蹊蹺,且凌靜靜婚後的生活可能並不像外人傳的那麼美滿。
而就在譚昭接完程衍回家後不久,他接到周晉倬的電話,倒是得到了一個令人驚訝的訊息——小蠻腰束腰的法人代表居然是凌靜靜,而不是趙志飛。
如果稍微有點法律常識,就會知道法人代表需要對公司負責人,如果一個公司的產品出現缺陷或者是危害,那麼都需要法人代表來負責任。
凌靜靜不是文盲,她甚至受過高等教育,不會不知道法人代表的意義,基礎款束腰還能講講愛美之心,那什麼保胎啊去妊娠紋就根本是智商稅,她沒道理跳這種肉眼可見的天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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