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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顧頤似乎有很深的成見。”返回途中,邊傑閒聊似的問道。
“成見?”錯,是仇恨!
想到他們倆是發小,司華悅沒有說出後面的話。
所謂愛屋及烏,愛那隻烏鴉她做不到,無視便罷。
於是,她言語略顯刻薄地說:“成見算不上,他執行他的職責,我履行我的義務。”
注意力在前方路況的邊傑,未經思考地問了句:“義務?他的職責是依法辦案,那你的義務又是什麼?”
問完這句話後才尷尬地發覺自己像是在故意揭司華悅的傷疤。
果然,司華悅用滿含意外的眼神看了眼他的背影后,說:“自然是接受法律懲罰。”
不想玩文字遊戲,司華悅坦率地接著道:“十年前,是他親手給我戴上的手銬。”
“犯了法自然就要接受法律懲罰,不是他,便是別的警察。”既然已經揭開了傷疤,邊傑試圖對症下藥。
“當時他根本就打不過我,一個手下敗將,靠耍計謀捉住了我,還不怕死地將他那骯髒的手腕和我的拷在一起。”
時至今日,每想起那個雨夜,司華悅對顧頤的仇恨值仍居高不下。
司華悅的話讓邊傑哭笑不得。心算了下時間,十年前的顧頤剛警校畢業。
如果當時顧頤不耍計謀,脫困的司華悅怕是早就被全網通緝了。
真那樣的話,恐怕現在她仍在監獄裡服刑。
“以我跟他三十多年的交情,我可以用我的人格擔保,他為人正直坦蕩,絕非壞人。十年前,他剛從警校畢業參加工作,行事上或許有些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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