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郵裡表示那天的事實屬衝動,希望我別介意,別生氣,留下QQ號,讓我加他。
我當然沒生氣,更不介意,他讓我開心快樂爽,加個QQ合理。
好友驗證幾乎是秒透過,彷彿這些天裡小剛都守在QQ上等我發申請,他那一大串emoji和那句“姐你終於加我了”無不顯示他有多開心,搞得我很納悶。
至於嘛。
當時距離那場“金盃梅”過去快十天,小剛隔天一封豆郵,等待我的迴音,而我因為不便上網,連豆瓣廣播都沒發一條,他還是從共同好友發的聚會照片上得知我去了北京。
“姐你回來啦!”
總覺得小剛的訊息是帶語音的,他發過來的每一個字都在我腦中自動轉換成他的聲音,好聽。
我和小剛聊得很好很開心,沒過兩天他把我拉進個群,群成員就是當天車內全員。
這明顯是個內部討論組,把我加進來幹啥?我直接在群裡問為啥拉我進來,小剛說,他們樂隊要演出了,不是專場,是好幾支地下樂隊扎堆那種,知道我是做策劃的,想讓我出個注意,讓他們在演出當夜一戰成名。
我想我當時肯定笑得很苦逼,策劃也分行業的好嘛,樂隊我哪兒懂,只能推脫道:“我們公司是做快捷酒店的,我做的策劃都是酒店相關,不懂你們這行。”
傻崔到底是玩鍵盤的,手速就是快,我推脫的話還沒打完剩下的,他咵嚓半篇字發過來,說什麼其實很簡單啦,就是出個點子啦,能讓他們被觀眾記住就行啦,不在乎方式方法啦,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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