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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隻郊狼包圍了他們,兩隻圓溜溜的眼睛閃著刺骨的白光。
楊清南意識到,他們不知不覺走進對方的領地,而且雙方都視彼此為最危險的物件。他在野外曾多次遇見狼,單獨的兩三隻狼對人有畏懼心理,如果一旦被它們盯上,那肯定無法全身而退。狼又不像狗,喜歡玩丟骨頭遊戲,它們只對血肉感興趣。
“小墨,快用手電照它們,它們怕光。”
潑羅墨聽了卡齊的話,將手機對準那些狼,然而它們人造光並沒有反應。他自己也開了手電筒,果真沒有反應。
“這種光沒有溫度,可視範圍又小,在它們眼裡只比月光強一些,根本嚇不退它們。”楊清南解釋說。
儘管這樣說了,兩人依舊拿著手機去晃它們的眼睛,他自己也想不出有什麼辦法,如果火把能點起來就好了,可惜樹脂部分已經燃盡了。
話說狼群裡應該都有一個頭目才對,那個頭目是狼群裡最有威望的,可是他剛才都看見了,每隻狼長得都差不多,分不出哪個才是狼王。它們現在還不發起進攻,就說明還在觀察他們這群人,自己若是表現得比它們有氣勢的話,說不定就可以打消它們的疑慮。
狼叫聽得多了,可模仿狼叫卻還是第一次,總不能一叫出來就像小狗的汪汪叫吧?
楊清南左思右想也想不出所以然來,原本與郊狼群十米的距離漸漸變成了七米。話說等到五米之時,就是它們一擁而上的好時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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