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把人解決後冒名頂替住進去,可沒等他找到符合要求的人家,便發現每片坊區都有專程清查人口的人,他們定期及不定期地帶著武部的人過來清查。如果查到有可疑之人,立即拿下嚴查。
頭目又尋了一個機會,派出兩個手下趕在天黑前離開城區,往周圍的山野地裡去,避開武部後再行打探情況,再然後,那兩個手下再也沒有回來。
頭目再次派出手下,依然……沒有回來。
他們在作坊裡幹活,有吃有喝有工錢拿,但這不能做,那不能看,看到漂亮的女郎不僅不敢直接擄走,若是有冒犯的地方,很有可能被武部的人抓到崗衛室讓他們背南疆法規,要是動上手腳,被罰去幹上十天半月苦工都是輕的。他們想離開南疆,想回去,來時容易回時難吶,沒有正當的理由,沒有人擔保,回不去,防探子、防奸細。
頭目帶著餘下的三個手下,在作坊裡幹了三年活,終於可以將身契換成南疆戶籍。他們有了南疆戶籍,不再需要別人替他們擔保,自己就能夠以跑買賣的名義,離開南疆,回去。
他們拿到身契去辦戶籍時,發現竟然有土地可以領,按人頭,每個人十畝地,只需要按照南疆律令交稅,土地便一直都是自己的,還可以傳給子子孫孫。
村裡多野獸,為了方便防身,還准許他們備配鐵劍、鐵矛等比銅器還好使的鐵製武器。
他們好不容易熬到有戶籍,可以用接納親友等名義把寨子裡的兄弟們接應進來,到時候大家一起行事,方便,還能買鐵器增加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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