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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新帝最終還是沒能將吳杏娘娶回來。
並不是因為吳杏孃的名聲。
畢竟,當算出來女城一年的收入等於半個國庫的稅收時,名聲這東西就已經不重要了。
這裡面還只是女城在大魏賺的錢。
聽說大魏有無數的舶來品,如今連胡商、藩商都不遠萬里上來求貨。
由於女城的位置偏僻,有些聰明的商人當起了中間商。
光是那差價就賺的盆滿缽滿。
而新帝之所以沒有娶吳杏娘,只單純是因為他找不到給吳杏娘傳話的機會。
吳杏娘是先帝的妹妹,除非兩人在私底下達成共識,否則他想將人娶回來的心思絕對不能往外露。
故而,新帝只能派手下的傳旨太監,帶著十萬兩銀子去女城,藉著採買的名義見人。
可惜的是,這十萬兩銀子花出去,傳旨太監連靳青的影子都沒看到。
他們被安排在貿易區,由於說不出自己想買什麼,於是被女城的貿易員強行打包了一堆貨送出女城。
在回城的路上,傳旨太監心中極為感慨。
果然是女城,方方面面考慮的就是周到,從乾糧、馬車、馬飼料,到隨行的護送鏢師一應俱全。
就連賬目也是算的明明白白,讓人感覺自己那十萬兩銀子絕對沒白花。
這十萬兩的東西進了庫房,倒是讓後宮的嬪妃欣喜萬分。
新帝就這麼眼睜睜的看著那些東西,被妃子們歡喜的一一討要走。
事實上,皇帝雖富有四海,可四海之大,處處都需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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