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練字,但她的字寫得比平時差上不少,分明很在意。
幾分鐘後,衡玉把報紙合上,季曼玉立刻將鋼筆往桌子上擱,“終於看完了,讓我也看看報紙。”
衡玉了兩聲,沒再逗她,把報紙遞給季曼玉就起身回了房間。
***
果然,在連載第期時,這篇沒引起什麼很大的水。但到了第二期,的容卻引來不少人的強烈憤慨。
們原以為曼如定婚約,作者會寫她擁有段幸福美滿的婚姻。畢竟從第期報紙追過來的,都知她已經個蕙質蘭心又致漂亮的年輕姑娘。
結果倒好,讀者很喜的女主人公卻被她這個未婚夫嫌棄!還敢用看舊東西樣的眼神看曼如!
第二期的連載截止到曼如母親說句“婚姻大事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讀者再往翻,該死,居然就沒有了!
看視角的不同,會讓讀者產不同的偏向。季曼玉在最開始了大量篇幅去塑造曼如的形象,就為了讓人同她、欣賞她——就算她不通文墨,就算她個小腳女人,也不能因此而忽略她身上的閃光。
這也季曼玉想要表達的觀。
所以大多數讀者都站在曼如這邊的,看到常夢這態度,自然被氣了個半死。
衡玉看完第二期,就以很肯定的吻詢問季曼玉,“大姐,準備好接受讚譽了嗎?”
季曼玉微愣,隨後肯定頭,“這篇我寫給自己,還有無數和我有過樣遭遇的女子的。既然我寫來的,無論會迎來讚譽還批評,都我該受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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