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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秋歌是有點怕張晴的,因為自己既打不過她、又不能和她發火,就算她把自己收拾了,自己還是不能把她怎麼樣。
這是相當無奈的,也是自找的麻煩;如果自己不和她有這種曖昧關係,那張晴也不會有所謂的收拾自己一說,她還要尊重自己的。
所以那句:腳底下的泡是自己走出來的;這個理論是相當正確的。
現在張晴已經過來了,不過她也不一定來自己家,因為今天這丫頭生氣了,所以來的可能性不大;所以自己也不必過於擔心,睡覺吧。
想到這裡,秋歌進了臥室,然後上床躺下;但是他的心裡又有些期許,有那麼一丟丟的盼望張晴過來;不過這種盼望又被自己的道德所譴責,思想矛盾啊。
翻來覆去的在床上折騰了很久,秋歌才帶著失望睡去,張晴真的沒來。
不過半夜的時候,他突然的被驚醒了,睜開眼一看,黑暗中發現自己的床邊坐這個人,嚇得他立刻想跳下床,但是卻被按住了。
“別動,是我。”張晴說話了。
“你個死丫頭想嚇死我啊?開燈。”秋歌氣的罵道。
“開燈幹什麼?”
“你不是來給盧笛拿衣服的嗎?不開燈怎麼找?”
“明早在拿,我也困了。”說著張晴就躺在了秋歌的邊上。
“張晴,你不能睡在這裡,這樣會……”
“閉嘴,你要是敢在說話我就揍你。”張晴打斷了秋歌的話之後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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