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因真的就在這兒住下了。
而且一住就住了兩個禮拜,除了週六和週日回家了之外,其餘時間都待在這兒。兩個人的生活都很有規律,顧海比白洛因早起半個小時,買回早點等白洛因起床一起吃。白洛因覺得過意不去,和顧海商量著倆人輪流去買,結果顧海當即拒絕,理由就是我會開車你不會,於是每天中午一有空,白洛因就會讓顧海教自己開車。晚上回來吃過飯,休息片刻便去下面做運動,健身房、籃球館,不弄得滿身大汗都不回去……
回來之後泡個熱水澡,剩下的時間全用來膩歪。
兩個人從不吵架,出奇的和諧,原因也是沒什麼可吵的。屋子裡髒沒關係,兩個人全都視而不見;洗漱用品亂擺沒關係,看到什麼用什麼;從不會因為看哪個電視臺而爭執,因為兩個男人的喜好如此相同……
當然,最大的問題還是在吃飯上面。
顧海親口承諾要給白洛因做飯吃,他也確實這麼做了,白洛因對顧海廚藝的最高評價就是“毒不死”。是的,合著眼捏著鼻子還是能吃下去的。當然,顧海也有個拿手好菜,那就是煮雞蛋,每天必煮,每煮必熟,白洛因每次都會誇兩句。
所以週末回家,鄒嬸瞠目結舌地看著兩個兒子如同餓狼一樣撲向飯桌,一口氣吃掉十幾口人的飯量,還總是嘟噥著沒吃飽。週日走的那個下午,鄒嬸給白洛因和顧海做了一大堆好吃的,叮囑他們回去放到冰箱裡,足夠吃一個星期的。儘管如此,只要有時間,鄒嬸還是會去給白洛因和顧海送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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