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
從合成獸一事他選擇抱著也瑞的腿,從研究院一事他選擇撲進也瑞的懷裡開始……就註定了,他真的,再也連個人都不是了。也瑞說得不完全,自己並不僅僅沒有處置自己的權利……
是連處置自己的勇氣都沒有。
當這個世界上唯一能夠依靠的,就只有那個不想依靠的“他”時……
活著,
還有意思嗎?
即使知道自殺不成會被懲罰得更慘……
即使知道就算死了,屍體也仍會被褻瀆……
可現在的方森只想,
解脫。
從這份令人窒息的囚禁中,解脫出來。
看了看枕邊那個剩下半截的酒瓶——
他的眼睛,在那個瞬間,閃過了一絲光亮。
曾經,他被十幾個人一起暴打過;
曾經,他被扔進過死屍河;
但他都活下來了。
在黑街生活了十七年,
“我要好好活著”,
是每一個自然人的信條。
因為信念,所以他們寧願選擇墮落,也不要死亡;
因為信念,所以他們不斷地想要往上爬,而不願意成為別人腳下踩著的那顆廉價的頭顱。
“我要活著,我不能就這樣莫名其妙地死掉。”
“無論如何都要活著。”
當初躲在死屍河裡的方森,這樣告訴著自己。
所以,他活了下來。
可是——
現在他已經很清楚了,之前自己一直掙扎求存的意義,
竟然就是為了現在被也瑞囚禁、玩弄……
那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當初,因為不想失去“人性”,不想被剝奪掉他身為人類所唯一能夠高調擁有的品格,他沒能下手殺掉那個女人,搶走她的器官,當JO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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