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哥幫著後爹搞定了夜總會的事,後爹要請龍哥吃飯,當天我也去了。∷八∷八∷讀∷書,.2∞3.o≠倆人在酒桌上說了很多掏心窩的話,也算是成了朋友。後爹送給龍哥一點禮,後爹也知道龍哥不缺錢,而且比我家有錢很多。後爹出來混的,知道以後肯定得還龍哥一個很大的人請。
再來說我在學校的生活,高二校隊的4個男生受傷一個星期之後,4個人都回來上課二樓。但是校隊訓練是沒法參加了,畢竟傷口還沒好。他們4個回到學校第一件事就是找我談判,這四個小子不傻,知道惹不起我。夜總會的事,雖然他們不能確定,但是基本也能判斷就是我找人砸的夜總會。
當時我們5個去到學校後面的籃球場旁邊,4個人一開始還挺橫的,說這事不能怪他們,他們也不知道具體怎麼回事,全都是林雪純讓他們乾的。他們先把責任推到林雪純身上,然後又幫林雪純說話,說林雪純人挺好的,就是做事的方式不對。
我當時一直冷笑,問4個校隊男生:“你們物件,要是和別人玩嘴對嘴傳酒,而且那男的還意圖不軌,你們什麼感覺?”這四個校隊的還說:“那不是你物件同意了嗎,玩遊戲很正常啊。”我說:“那我物件是同意嗎?那不是被灌醉了嗎!”
校隊的說:“她被灌醉的時候,你不是在旁邊嗎,也不是我們4個灌的。反正我們四個找你談,就是告訴你,以後你們之間的事,我們不打算參與了,而且我們也不追究被你打傷責任。我當時罵了一句:“滾你媽的,艹尼瑪,要是你們找我是這個態度,我就不浪費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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