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過去了,案件的調查毫無進展。
就連於翰是怎麼死的還沒弄清楚。
自殺?不像。
他殺?也不像?
天災?最近烏城可太平的很。
突發疾病?法醫的結論很明確,沒有。
可事實就擺在面前:於翰的的確確已經死掉了。
此刻,於翰的屍體仍在醫院的太平間。
韓警官已暗下決心,不把事情查清楚,絕不動於翰的屍首。
韓警官是新調來的警局副局長,名叫韓良。他剛三十出頭兒,便被提拔為烏城市公安局副局長,足見其能。
韓良是李木的頂頭上司,李木是韓良的助手。
李木就是李警官。
經過韓良帶領著李木及法醫們的詳細勘察和分析,案件終於有眉目了。
有一點已經可以確定,烏山大道絕不是死亡的第一現場!
換句話說就是,於翰是死在了別的地方!
那屍體怎麼出現在了烏山大道上呢?
那就不得而知了。
應該是有人把屍體弄到那裡的吧。
如果是“有人”,那麼這個人十有**就是兇手。即便不是兇手,也一定與兇手有關聯。
雖然已經確定烏山大道並非死亡的第一現場,但第一現場究竟在哪,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另外,法醫透過推算死亡時間,又得出了一個確切的答案:死者於翰死於被發現的當天清晨時分。
調查的範圍再次縮小了。
如果能查清死因,或許便可找出第一現場。如果能找出第一現場,或許便可查清死因。
現在韓良所面臨的,就是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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