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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那位“女孩兒”不是別人,正是為了湊人數,被要求換上女裝的南傾燼。
難道說,會是那樣嗎?
本來,龍莎就已經對南傾燼多少產生了一些意識。
她曾一度與南傾燼和今朝進行拼上生命的“戰”鬥,並最終敗北了。
那時龍莎的傷勢,本來應該已經是無藥可救的。
但是,南傾燼在那時說了:喝我的“血”。
血對與血族而言,有著顯著的回覆效果。
但是,喝了對方的血,對於血族來說,還有著其他重要的含義。
那對血族而言,等同於結下“契”約。
當然,未婚的望族千金,更是不可能被允許做那種事的。
就算得到認同,大概也會因為既成事實,而被“迫”結婚吧。
總之,就是類似於奉“子”成婚一類的吧。
順便一提,龍莎對雙親隱瞞了當時所發生的一切。
應該說,她不可能會說出來。
不過,正因為發生了這件事,龍莎變得對南傾燼產生了“概念”。
就算她想要忘記,也忘不掉。
甚至,龍莎還考慮過,乾脆一腦袋撞到石頭上,來消除這段記憶的方法。
——好感什麼的,一丁點都沒有啦,只是變成了不得不產生“概念”的關係而已。
那麼,在她不知對方是南傾燼的情況下,看到那段舞蹈的時候,所產生的感情又是什麼呢?
喝了血這件事,暫且不談,她也許真的對南傾燼抱有特別的感情。
——不,不可能會有那種蠢事。就去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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