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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意擴充套件到汀州府城,惠娘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沈家老太太李氏那裡“買人”。※%,
周氏回家跟沈明鈞商議,在徵得丈夫的同意後,兩口子帶著惠娘一起去沈溪大堂伯家攤牌。
沈溪年紀小無法隨行,留在家中,心癢難耐,暗自揣測這次談判是否會跟上次與姑姑、姑父商量入股楊氏藥鋪一樣談上幾輪……關鍵是看老太太是否願意放人,又或者說老太太放人的心理價位。
好在李氏還算通情達理,在惠娘上門拜訪後,當即就鬆口同意了,不過卻提出兩個要求:首先是惠娘得一次拿出八十兩銀子的安家費,其次是沈明鈞夫婦在藥鋪和印刷作坊的收入,要按照以前的規矩,每個月都得送回來交到她手裡,中間不能過小兩口的手。
老太太怕抓不住兒子和兒媳婦,所以把經濟大權看得死死的。
以前沈家一大家子在桃花村,唯獨沈明鈞在縣城做工,管束起來很容易,但現在五房人分居幾地,甚至小兒子夫婦還要前往府城,那裡已經不是李氏夠得著的地方,老太太覺得只要拿捏住錢財,就不會出問題。
李氏嚴重低估了周氏在惠娘藥鋪和印刷作坊的地位,之前半年時間,印刷作坊的收入遠遠超過藥鋪,而印刷作坊周氏又是大股東,兩邊合起來分得的紅利甚至比起惠娘這個東家還要多,而這次拿出來的八十兩銀子也是周氏從自己的份額中劃出的,所以從一開始李氏的打算就落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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