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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官員看來,沈溪簡直就是豺狼虎豹,走到哪兒就把手伸到哪兒,非逼著地方士紳納捐,雖說盜匪橫行是會影響到士紳的利益,但針沒扎到肉裡不知道疼,海豐計程車紳對於納捐之事可不怎麼熱衷。
跟沈溪在歸善縣納捐時不同,歸善雖然是“自願原則”,但卻有“行賄免罪”的事為依託,歸善計程車紳不敢不納。
到了海豐就不同了,既然是自願,納一石糧食意思一下就行,至於被褥、衣物、兵器等,那就乾脆免了。
各家商量好,交一樣的數目,法不責眾,你沈督撫只是路過海豐,你還能為了這點兒糧食賴在城裡不走?
結果第二天寅時二刻,沈溪到縣衙看過整理後的清單上的數字,無奈搖頭,整個海豐總共才納五十石糧食,一兩銀子都沒有,就跟打發要飯的差不多。糧食也不是新糧,而是陳年舊糧,很可能是大戶人家留著喂牲口的。
至於物資也捐助了些,破銅爛鐵、麻布製作的幾十件舊衣服以及帶著蟲蛀鼠咬痕跡的麻布被褥……
沈溪打量海豐知縣任文獻和縣丞田堯卿,問道:“這就是海豐應付三軍將士的方法?”
任文獻無奈地解釋:“沈大人見諒,海豐乃是小縣,每年租稅不過……”
“行了,本官不想知道你們海豐每年納多少稅,也不想知道你們有什麼實際困難,既然地方士紳無力助朝廷平匪,那本官不強人所難,任知縣按照清單,將糧食物資原物發還回去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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