倖存者越來越少,家破人亡是常事。
就拿蘇術這個一直樂觀開朗的二傻子來說,他的父母在他面前變成喪屍,是他親手將刀刺進他們的腦袋中。
在場的人當中,大部分都經歷過親人死亡的過程。
所以,大家不知道該如何安慰,這種事情沒法兒安慰。
朗稔把刀遞給任榆:“給他個痛快吧。”
任榆抬頭看了看天,腦海裡回想起不久前,小少年拉著他的衣袖,小小聲的說:“任榆哥哥,我跟你走好不好?”
那個時候,他為什麼不答應呢。
“我查探了,他後腰上有咬傷。”知道任榆心情不好,薩比聲音也放柔了些。
任榆低頭,接過刀,噗嗤一聲刺向喪屍腦袋。
“對不起。”他附在喪屍耳邊,說。
第20章 教你用槍
任榆把繩子割斷,喪屍少年倒在他懷裡,他低聲道:“我要找個地方把他埋起來。”
人類講究入土為安,而今他能做的,也就安葬了。
朗稔:“好。”
任榆頭也不抬:“我們暫時別過,你們先到W市,我安頓好他,再來找你們。”
“那怎麼行。”朗稔還沒開口,蘇術第一個反對,“我們現在是一個隊的,哪能把你拋下獨自走,對吧,朗哥。”
朗稔挑眉,給了他一個讚賞的眼神。
“你一個人帶具屍體怎麼走?遇到一群喪屍怎麼辦?乖,別逞強,哥陪你一起。”朗稔彎腰把喪屍少年抱了起來,速度快的連任榆都沒反應過來。
他抿了抿唇,頓了一秒後才出聲:“你們不怕嗎?”
“怕啥?”朗稔反問。
任榆一時找不到話來說。
唐厭忽然道:“有喪屍追過來了。”
朗稔抱著喪屍少年第一個上了車,任榆站在原地頓了兩秒,只得跟了上去。
經過此事,車內的氛圍沒有之前輕鬆,大家都沒怎麼說話,氣氛較為凝重。
付曉晨邊開車邊說:“希望能遇到一條河。”
葬在有水的地方,也算得上‘依山傍水’中的傍水了。
付曉晨果然是個幸運兒,他說希望遇到一個有水的地方,還真被他們遇到了。
他們在公路的左邊發現一個小池塘,當即停了下來,在旁邊挖了個坑,把喪屍少年埋了進去。
“別想太多,他的隊友們應該去了安全基地,到時候說不定會碰上。你想知道發生了什麼,見了面再問。”朗稔攬著任榆的肩膀,說。
雖然這個時候吃豆腐不大好,但朗稔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手。
或許心情不愉,任榆並沒有在意這些,只問:“你怎麼知道他有隊友?”
朗稔:“哥這麼聰明,怎麼會猜不到?我還猜,他的隊友當中應該有他的親人。否則,以你的性子,既然認了他當弟弟,怎麼會不帶他走?”
“再說,如果他沒有隊友,誰會無聊的不殺喪屍,反而把喪屍綁起來?”
任榆說:“你不去當偵探可惜了。”
朗稔嘿嘿笑了聲:“那你說我說得對不對。”
任榆不置可否。
過了會兒,朗稔忽然出聲:“你當初為什麼會離開那個隊?”
既然能認喪屍少年為弟弟,說明任榆和那個隊相處過,雙方感情應該還不錯。
可遇到任榆的時候,他是一個人。
任榆將最後一捧土放了上去,他拍了拍手上的土,從奈米空間拿出兩顆棒棒糖,塞了一顆給朗稔,他自己也含了顆。
甜甜的味道頓時充斥在口腔,令他的心情稍微好了些。
“不合。”非常符合任榆性格的回答。
朗稔噎得差點把棒棒糖直接吞下去。
大概是朗稔的表情太過怨念,任榆嘴角微牽:“有機會遇上,你會知道的。”
朗稔並沒過多糾結,兩人回去的時候,朗稔無厘頭的冒了句:“那我們呢?”
任榆慢了兩秒才反應過來朗稔是在問跟他們合得來不,他稍微斟酌了下,才回答:“除了你,都挺好相處的。”
朗稔:“……”這刀刺得有點深。
然而,在看到任榆笑起來時,他又覺得這刀紮下來,扎得好。
魔障了。
“小屁孩,笑起來才可愛。”擼了把任榆頭髮,朗稔率先跨過欄杆走上馬路。
任榆摸了下頭髮,毫無疑問扒了些泥下來。對著這一手的泥,本該生氣的他,不知為何,怎麼也生不起來。
算了,任榆嘆口氣,追了上去。
接下來的路程非常順利,天擦黑時,他們的大悍馬順利到了W市。
發出的新聞中說得很清楚,W市的安全基地建立在東區。末世前的W市一共有東西兩個區,東區是軍事基地,末世之後,直接變成安全基地,接納倖存者。
至於西區則是生活區,W市大部分的喪屍以及喪屍動物都在西區。
進城之後有兩條主幹道,一條通往東區,一條通往西區。
西區的主幹道路口人為的立了道鐵欄。
當然,這並不是阻攔喪屍,而是為了提醒到達的倖存者,不要傻不拉幾的往西區走。
透過鐵欄,可以看到西區的主幹道上雜亂無章,隱約可見許多人影晃動。
肯定不是活人。
反觀東區的主幹道,街道兩邊乾淨的多,喪屍也少得多。
它們站在原地望著天空思考屍生,咻的一聲,任榆所在的大悍馬飆過來。於是,它們大概知道什麼是屍生,甩著亂糟糟的腿,追著車屁股猛跑。
任榆等人本想大度的放過了它們,可惜後者有點執著,無奈之後,朗稔只得開槍將它們點射。
射擊的時候他還教任榆怎樣瞄準敵人,一槍致命。
“首先,手要穩,其次,目光要銳利。你就把它當作你的食物,想著一槍打過去,中了,你就有吃的。沒中,你就等著喝西北風。”
不知道被動接受教育的任榆是什麼心情,反正圍觀的眾人聽完朗稔這翻話,一個個狂抽嘴角。
“試試。”朗稔把槍扔給任榆。
任榆接過槍,支了個腦袋出去,正要朝一個喪屍打去,心臟猛的一縮。手中槍轉了位置,砰一聲,打中從旁邊牆角處撲過來的一隻喪屍狗。
這一槍並沒有打中要害,卻也讓喪屍狗的速度受了影響,朗稔立刻抓住任榆的手再度朝喪屍狗打了一槍。
接著又轉到最初方向,朝那隻腳下猶如裝了風火輪的喪屍送上一槍。
喪屍腦袋開了朵花,很是不幹的倒了下去。
朗稔樂了:“都他媽成喪屍了還跑這麼快,生前是跑步健將麼。”
“我不管它是不是跑步健將。”任榆說,“現在,能不能放開我的手?”
朗稔顯然是好了傷痕忘了疼,他不但沒放開,還得寸進尺的在任榆手背上 搓了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