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是厲害,和別人鬥了幾次,都是大勝,很快就吸引了一批人圍在她身邊。
蛐蛐館最是熱鬧,人們都喜歡大聲為自己支援的蛐蛐加油。
朱士應最近心情很好,昨日接了賜婚聖旨後更是高興得很,便拉著沈世倫出來喝酒,結果喝到一半,沈世倫突然有事回公主府了,朱士應喝得不盡興,就想起自己多日不曾讓自己的萬勝王出來放放風了。
萬勝王是朱士應為他的蛐蛐取得名字,蛐蛐的壽命不長,萬勝對它來說,就是不敗的意思。
朱士應在建平紈絝圈名氣不大,因為他雖然愛玩,卻不喜歡和那些人待在一起,但他在一起的玩樂的場所卻是很有名氣,比如幽雲閣,再比如這家蛐蛐館。
朱士應一進來,蛐蛐館的小廝就發現了他,小廝連忙上前,恭維道:“朱公子今日一來,其他人可要失望了。”
朱士應最喜歡聽好聽的,大手一揮,得意道:“本公子今日便是帶著萬勝王來大殺四方的,通知下去,本公子今日要挑戰所有人,凡是能勝了本公子的萬勝王,賞銀一百兩。”
承安侯府家大業大,朱士應又是幼子,雖然總是父母兄長嫌棄,但零用錢卻是不少,哪怕他已經入朝有了俸祿,府裡還是會每月給他銀子。
再加上他一旦外出,就在聚德樓蹭吃蹭喝,銀子無用武之地,朱士應身上劃過銀子就更多了,一百兩銀子對他來說,著實不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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