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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種美國經典手槍在亞歷山大手中壓根就沒使用先射擊軀幹,第二槍再往腦袋上補槍的美式常用室內作戰射擊法,直接採取最簡單的辦法——射腦袋!
彈孔入口不大,就算不是不講人道的空尖彈,這彈道出口都是半個拳頭大小的大洞,彈頭帶著腦漿和碎骨直接噴射在牆板上!
交上火了,誰都沒有說話,亞歷山大快步向過道走,一隻握著手槍的手突然出現在那扇門的門框後頭,手槍向著餐廳門口位置盲目開火:快速連射三槍,兩發打偏,一發正中亞歷山大的防彈衣。
對手的手槍口徑不大,有可能是9毫米的M92,亞歷山大上身微微一頓,加了一層薄鋼板的防彈衣無論在什麼距離,對派拉貝魯姆彈是絕對免疫的。
讓亞歷山大打頭,那是他有信心在任何對手瞄準他的頭部之前就開槍擊中對手,至於這樣小半條胳膊伸出門框來個拐角的胡亂射擊,一般都是對著胸口以下高度瞎射,所以亞歷山大幾乎就是直著腰往前。
沒貓腰,免得腦袋往子彈上撞!
那萬一被擊中頭部怎麼辦?
涼拌!
算自己倒黴,這室內作戰就沒只有你射別人、對手無法還擊的道理。
至於如何對付這樣不講道理的對手...
亞歷山大又開了一槍,門框內房間一聲慘叫——子彈擊中那支握槍的手,手槍連著兩截手指直接甩飛。
快步上前,差不多都是魚躍了:除了蘭博,對手的兩節手指連著手上不少骨頭被大口徑彈頭擊碎之後,短時間幾秒內不可能回過氣來形成有效反擊,連用另一隻手往外邊扔手榴彈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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