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這是中華民族文明史上的一個可恥的陋習,這種習俗究竟來源於那個朝代,現在已經不可靠了,有人說隋唐,也有人說兩宋,但是這種陋習的大規模普及,毫無疑問還是明清。
究竟女人為什麼要纏足,有人說是彰顯男尊女卑的社會等級觀念,有的說是為了將女人控制住讓她們行走困難,最終成為家庭的附庸,想跑都沒地方跑。
但是無論多少種解釋,其中核心的原因恐怕是跟中國古代文人變態的審美觀有密切聯絡。如果所有文人士大夫都認為這種纏足醜陋無比,看一眼就要嘔吐,恐怕那些官員是絕對不會要這樣女人的。
纏足之風興盛,絕對是因為這種風俗有市場,只有那些纏足的女孩收到高等精英群體的熱愛和追捧,這才能鼓勵整個社會群起而效仿。
很顯然中國封建王朝的後期,尤其是宋元之後,中國的文人就越來越變態了,他們的審美觀點也不知道讓那塊門板給拍過了,居然對這種扭曲變形的三寸金蓮產生了興趣。
甚至還有人專門寫詩歌稱頌這樣的小腳‘第一嬌娃,金蓮最佳,看鳳頭一對堪誇,新筍脫瓣,月生芽,尖瘦幫柔繡滿花。’甚至俗語中的品頭論足,這裡的論足說的就是議論女人的三寸金蓮。
在古時候,男人的審美一看臉龐,第二就是小腳,象現代社會對胸部、腰肢、臀部的追捧在當時絕對是不允許的,完全是非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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