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們奉為尊神,給萬物帶來清靜祥和。倘若一處方有鳳凰來過,必然紫氣蓬生,靈氣充沛。
這樣豈非要被人供奉起來?
不錯。
也正因如此,過尤不及,人們反而肖想起鳳凰來。
這就像一人家,樂善好施過了頭,剩餘的人不不知恩,更起了貪婪禍心,妄想著,稍得一絲好處便如此矜貴,若能將們所擁有的據為己有,該當如何?
或許天有回,早前妖靈一族最為盛,漸漸便以人為主。仙界走了,鬩界圈為王,妖界消聲匿跡。龍被壓在幽潭,老龍死去新龍不生,鳳凰也開始逐漸稀少。
現有的鳳凰一隻一隻涅槃而去,卻很少能夠重生。而新的鳳凰又久久不誕生。荒火之境的神木能為鳳凰提供棲息之,本身卻也受鳳凰靈氣滋養。鳳凰一少,神木漸枯,惡性迴圈之,祥瑞漸不復存,鳳凰開始散凋零。
“鳳凰神鳥,其,血肉,白骨,均可為天至寶。”容庭芳,“龍也如此。你看這人間天子要將龍趕盡殺絕,卻不想想背後有多少人,為捕得一條蛟龍而歡欣雀躍,視為身份位的象徵。這些年捕龍的可不在少數。”
所以容庭芳向來以為,人間都虛偽之徒,不值得辜負真心。
而今白式微討得的龍骨,還非尋常龍骨。倘若尋常,他大可以去幽潭,裡有上百條角龍的枯骨。前提他能入幽潭且尚未被角龍們撕碎的話。
“他想得到的——他們稱為天生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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