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兩人認識七天見了三次面,第一次相親,第二次吃飯,今天是第三次,兩人在簽結婚協議。
“婚禮安排在下週六,記得參加。”男子說完,邊起身離開了。
這話太過稀疏平淡,彷彿在說:你吃飯了嗎?丁一有些不是滋味,感覺自己是一個無關人士,只是在履行義務走走過場一樣。
算了,反正兩年後準備離婚的,到時候她也算是個結過婚的人了,總比現在嫁不出的好。
(二)
接連幾天,丁一都會準備早餐,只是餐餐必是牛奶和切片面包,外加早起的拳腳。比起張媽準備的早餐,簡直不堪入目,但至少她每天都有在準備,這是一大進步,上官風倒覺得是好的開始。
至於晚餐,上官風的意見很大。
第一天,泡麵,水果沙拉。
第二天,泡麵,蔬菜沙拉。
第三天,泡麵,水果沙拉。
第四天,泡麵,蔬菜沙拉。
······
偶爾吃一兩次還好,可天天吃,救受不了了,就連晚上做夢也被泡麵和沙拉嚇醒的。終於上官風下命令,泡麵不準出現在餐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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