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不能叫哥哥的事。但他一向是個唯宋煜馬首是瞻的孩子,守規矩第一名。畢竟比起不被搭理,在外保持距離樂知時還是能接受的。
在樂知時心裡,宋煜就像是一個永遠立在前面的標杆,從蹣跚學步起他就在後面追逐。宋煜六歲時,他三歲,跟著哥哥跌跌撞撞跑出門,去看搬家的螞蟻;宋煜十歲,他七歲,第一次和哥哥一起上小學,在公交車上開心到唱歌卻被捂住嘴;宋煜十五歲,他十二,大太陽底下舉著小電風扇,賣雪糕的老爺爺給了他一個板凳,讓他可以坐著等哥哥出考場。他還記得那天他吃了三根冰棒,宋煜並沒有發現,並且為了他放棄坐學校大巴,他們打車去吃了小龍蝦。
那天的小龍蝦特別大,他吃了23個,其中有15個是宋煜給他剝的,因為被嫌棄動作太慢。他記得自己反駁:“雖然我不會剝蝦,但是我很會藏對吧,你的同學都沒有看到我。”
宋煜卻不以為然,“可我一眼就看到了,所以你藏得一點也不好。”
樂知時一直堅持認為自己很擅長隱藏,包括在外和宋煜的關係,後來他也不得不承認,宋煜是對的。
“綠燈了,走吧。”
路上的聲音打斷他的思緒,看了眼時間,樂知時踩上踏板加速,單薄的身體弓起,努力蹬車。九月初的風還是暖熱的,烘著周身,把夏季校服襯衫吹到鼓起,樂知時微卷的棕發在陽光下泛出點金色,蓬鬆柔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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