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稱“又”,用再次,一般是三次或三次以上的。
她頓了頓:“這段時間,她接了很多信嗎?”
韓菀擱下茶盞:“一共幾次,何時接的?”
眼線一愣,忙稟:“共三次,都是郇國來的。”
“第一封是……正月十七午間接的。”
韓菀點頭,這封就是楊夫人來信,第一次見小楊氏還提起過,她知道。
“第二封緊隨第一封之後,當天傍晚到的。”
幾個眼線也很莫名,對視一眼,“……小的們一直都以為,兩封都是侯府那邊的楊夫人來信。”
所以沒稟報。
但不是,韓菀親眼所見,楊夫人就寫了一封信,來龍去脈都很清楚,不需要再補充的了。
韓菀和侍立左右的穆寒馮信對視一眼,幾乎是馬上,她想起了給黃勝送了丹方之後的事。
黃勝把丹方捂著,韓菀以什麼籌碼打動他知情者連高垣君府都寥寥無幾。最起碼己方的眼線是不知道的。她還以此推斷,慄竺的眼線也該不知道。
誰知正當她要一鼓作氣送文書讓黃勝明日上表的時候,慄竺非常及時地送出五成礦山,黃勝小人當即反覆。
實話說,慄竺的動作太及時了些,但凡他晚一天,情況也完全不一樣的。而按照常理,他下午才去過一趟,這第二趟也實在過分著急了。
且給出的籌碼也恰到好處,非常精準地壓過韓菀的丹方。
韓菀當時還覺得,是他眼線佈置得比馮信韓渠要深的緣故,所以能及時獲悉內情和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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