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遼通鑑長編》,太平中興十一年冬十二月乙卯朔。
丁丑。右林牙蕭蘇散、祗侯郎君耶律神奴以下六族,發私兵兩千,夜襲衛王城。衛王蕭佑丹、子蕭遜寧並罹難。
先是,蕭蘇散、耶律神奴以事陷蕭遜寧,詞連佑丹。及馬九哥死,蘇散、神奴大懼,聚眾私議,謂帝當複用佑丹為相,彼輩將無譙類。神奴乃拔刃大言,眾皆鼓譟。遂各以私兵,假命出廣平甸,圍衛王城。時衛王城守將貪懼,聞蘇散、神奴等至,竟棄城走。蘇散、神奴遂入城,執佑丹、遜寧父子大罵,並磔之。蘇散、神奴亡入阻卜。
戊寅。蕭禧奏蕭蘇散、耶律神奴以私兵殺衛王蕭佑丹父子。帝怒甚,誅衛王城守將以下。蘇散、神奴六族皆族誅。以蘇散、神奴西遁,遣將追之,斬於招州。
己卯。罷朝三日。追贈衛王蕭佑丹尚書令、總北南樞密院事、天下兵馬大元帥、楚國王,遜寧信義侯,北面都林牙。蔭佑丹諸幼子、遜寧諸子。詔自皇太子以下,為佑丹發哀。
壬午。詔南院大王蕭嵐窮治蘇散、神奴黨羽。帝念佑丹之功,乃下詔,凡曾論列佑丹者,皆罷官去。一日之間,以此免官者近百。蕭嵐遂興大獄,以此獲罪者竟數百家。
***
《大遼通鑑長編》,太平中興十二年春正月甲申朔。
甲申。以衛王蕭佑丹之死,罷宴。召見宋賀正旦使唐康、副使童貫於天寧殿。帝以國家多事,且蕭禧、韓拖古烈力主通好,蕭嵐亦陰為之言,乃許與宋重訂新約,令悉如佑丹與宋使樸彥成之舊。又令樸彥成仍許隨扈左右。南朝素懼佑丹,康以佑丹死,復生輕遼之意,對答不謹,帝不悅,以其石越弟,特優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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