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人有不在場證明。建平!”方建平立刻將手上的病歷表遞上去,警官拿過來翻了翻,方建軍說道:“在兩位犯事者所說的我的當事人僱傭他們傷害韓傑的那一天是四月二十八號,而在二十八號當天,我的當事人因為手上舊傷復發,在醫院呆了整整一天。這一點,有主治醫生和監控錄影作證!”
單單這一點,就足夠將莫雨笙從“罪魁禍首”的帽子中摘出來。
警官連連點頭,魏鵬有些不服氣地說:“說不定他不是親自出面的呢?”
方建軍推了推眼鏡,接著說:“魏先生,你這屬於莫須有罪名。”然後,方建軍又轉向警官,說道:“我有理由懷疑,是有人想要嫁禍給我的當事人。”
一直沉默的韓傑說道:“為什麼不是莫雨笙洗乾淨自己?”
方建軍說道:“韓先生,需要我一一列舉你在校期間與多少人結怨嗎?今年四月十一日,你於星海音樂學院a樓諷刺一位鋼琴系學生,致使對方罹患抑鬱症,已被其父母接回家中休養。今年三月二十七日,你於星海音樂學院琴房樓a564室,於一位鋼琴系學生鬥琴,惡意戲弄玩耍對方,致使對方退學……”緊接著,方建軍又說了七--八件對韓傑來說是“小事”的事,直到韓傑羞惱地大聲喊停。
在場聽見的人,除了魏鵬,看向韓傑的眼神多少有些微妙。原來,這個韓傑……還不是什麼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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