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森的眼神瞬間發亮了。
歡歡十分戒備,本來坐在石墩上,潘森單膝跪在他面前,一腳差點踹到潘森的下巴,直接踩著他的胸膛,惡狠狠地警告他,“你這條小魚,你在想什麼,你喜歡我阿孃?我告訴你,打消你的念頭,不然削你!”
這是他最近跟著顧雲洲學的詞,據說很兇的意思。
潘森噗嗤一笑,溫柔地撫摸著他的頭髮,情不自禁摸他的角,歡歡的角有點敏感,身體抖了一下,又踹他一腳。
“不要隨便摸別人的隱私。”
很沒禮貌!
潘森,“……”
“你阿孃怎麼沒有角。”
“異火族除了我,都沒有角啦。”歡歡不高興,“我混了一點人族的血嘛,不高貴。”
“瞎說,我們歡歡才是最高貴的異火族。”潘森樂得彩虹屁,“角非常漂亮,非常漂亮的。”
潘森基本上確定了歡歡就是幾百年前他遇到過的少年。
有角,有翅膀,又是異火族。
只有歡歡一個人符合身份。
就算尋遍了整個異火族,哪怕追溯到千年前,全天下也只有歡歡一個人是人族和異火族的混血,以異火族子嗣艱難程度,根本不可能有第二個人。
只是不知為何,歡歡成了一個孩子。
或許,是被封印了。
當年他並未提及。
性格都這麼相似,應該錯不了。
歡歡是小茶和盛景的孩子,這一點也錯不了。
“歡歡真可愛。”
莫名其妙被誇的歡歡,“?”
你是不是有病?
算了,看在他一直投餵的份上,不和他計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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