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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都府衙門本來是閉門的,因為人都去了癆病村,還特地在門口貼了告示,告知人們不伸冤告狀的都等一等,待癆病村那頭忙完,韓大人就會回來繼續審理案子。
但迎春還是在晌午頭那會兒,頂著當頭烈日敲響了府衙門口的登聞鼓,同時也一聲一聲地大喊道:“請大老爺為我做主,請青天大老爺為我做主啊!”
因為韓天剛不在,孫師爺也跟著一起走了,衙門裡只有一位正六品通判留下看家。
原本這位通判對能夠得到一次看家的機會是很珍惜的,心裡還盼望著如果有等不及的案子,百姓非要今日告不可,那他就可以暫時行使一下韓知府授予的權力,過一把審案的癮。
所以迎春擊鼓時他特別激動,以為終於可以一展身手了,結果外頭的官差悄悄告訴他這事兒可不好隨便管,因為那來擊鼓的不是旁人,他瞅著很像天賜公主的貼身丫鬟。
通判名叫明光遠,是個三十多歲的中年人,腦子很好使,有時候比韓天剛轉得還快。只可惜家裡清貧,無力專注地供他讀書科考,當他摸爬滾打混入殿試時,都已經三十五歲了。
前三甲自然是無望,最後落得個殿試第五,也算是個不錯的成績。可惜這個名次卻不能外放成為一方父母官,但好在他命好,能夠留在上都城,在這上都府衙裡頭領了個通判的活。
明光遠這人還是有些志向的,再加上人聰明,所以一直就琢磨著看什麼時候能有機會顯露一手,讓韓知府看看自己的辦案能力。好歹他在老家那邊從小到大都被人稱做小青天,縣裡頭大事小情縣令辦不了的,都會找他協助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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