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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別讓無謂的爭論影響你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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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不和他人做無謂的爭辯。”有的年輕人總要事事爭個明白,大有不爭明白就不罷休之勢。在社會上,有很多這樣的人,他們的確是贏家,誰提起來都怕,誰遇見了都躲,惹不起,躲著走,那麼這樣的贏家又有什麼意思呢?的確爭出了輸贏,但把感情和氣全丟光了。

富蘭克林說:“如果你老是抬槓、反駁,也許偶爾能獲勝,但那是空洞的勝利,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好感。”

有個喜歡辯論的學者,在研究過辯論術,聽過無數次的辯論,並關注它們的影響之後,得出了一個結論:世上只有一個方法能從爭論中得到最大的利益——那就是停止爭論。

你最好避免爭論,就像避免戰爭或毒蛇那樣,你永遠不能從爭論中取得勝利,如果你辯論失敗,那你當然失敗了;如果你得勝了,你還是失敗了。這是因為,就算你將他駁的體無完膚,一無是處,那又怎樣?你使他覺得自慚形穢、低人一等,你傷了他的自尊,他不會心悅誠服的承認你的勝利。即使他表面上不得不承認你勝了,但他心裡會從此埋下怨恨的種子!

波音人壽保險公司為他們的推銷員立下一條規則:“不要爭論,真正完美,有效的推銷,不是靠爭論得來的,甚至最不易讓人覺察的爭論也要不得,因為爭論並不能讓人改變自己的意願。”

曾有一位名叫傑克的愛爾蘭人,他受的教育很少,但很喜歡與人辯論不休。他當過司機,後來又做汽車推銷員,但他沒有一次能成功地賣出一輛載重汽車。雖然,他十分想把汽車賣給顧客,但如果一位未來的買主對他出售的汽車說出任何貶低的話語,他就會惱怒地打斷那人的話頭,大聲地為自己的汽車辯護。當然,他的確勝過不少辯論。後來他對培訓部的經理說:“我常無可奈何,我又教給那些人一些東西,但他們並沒有因此而買下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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