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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軍大營。
陶商坐在帥帳內的桌案前,看著眼前的一份公文。
這份公文,是從南昌城快馬送到前線來的,奏報之人,便是如今的尚書令陳登。
公文的內容相對簡單,但卻非常的令人頭疼。
豫章郡那邊發洪水了。
洪澇**,在整個大漢朝四百年來,或者是往前推數千年,都不算是稀奇的事。
整個中土,特別是南方,幾乎每年都會發生洪澇災害**。
長江母親在孕育偉大的文明之時,也會時不時的發些脾氣,收取一些讓人措不及防的利息。
其中,這洪澇便是最直觀的表現形式。
洪水所導致的後果是嚴重的,農田被淹沒,房屋被沖毀,人甚至被沖走,而洪水過後造成的生態環境改變,糧食作物絕收,瘟疫爆發等,更是讓人猝不及防。
這一次陳登彙報上來的水災,影響倒還不是特別巨大,但也足夠引起陶商的警覺。
若是不在這一方面做好防治工作,一個不小心,金陵等要地數年的苦心經營,很有可能就會在瞬息間毀於一旦。
陶商在認真的思考後,除了要求陳登積極開始進行洪水過後的救災工作完,陶商還命他在接下來的數年中,完成幾件重點的防治工作。
首先是成立督水廷,任用治水官員,並由尚書檯統一選拔官員任用,明確轄境內各個河段的“漲水月”,記錄在案,各級郡縣郡守、縣令下屬必須配備防汛官,且防汛官員在漲水月必須前往轄地所在的堤壩進行臨地防汛,做到沿河檢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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