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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邏輯在以前浣翠樓裡倒是行得通,那時候老鴇隻手遮天,關起門來教訓幾個偷東西的侍從,也不會被人說什麼。
可知月兒想達到的目的是讓常遠認罪伏法,這麼打下去,反而有屈打成招的嫌疑。就算寫狀紙上白紙黑字,再按上血手印,身上傷口在,太容易被常遠翻供了。
更何況常遠只是從犯,白梅才是主犯。
知月兒恨得是白梅,並不是這個小嘍嘍常遠。
即便常遠發自內心地承認罪行,白梅也很容易否認推脫罪名,到時候上下打點一下,沒人會為知月兒說話。
駱秋溟走到常遠身邊,低頭睥睨他:“你將那天發生的事,細細說給我聽。”
果然,常遠開始翻供。
他哀嚎滾下木板凳,匍匐著抱住駱秋溟的大腿,帶著哭腔顫聲說道:“老爺,冤枉啊,小的什麼都沒做。是主母因為孩子的事失心瘋了!你們拿小的出氣,小的沒意見,小的就算被你們打死也死而無憾。但是主母病得不輕啊!”
知月兒氣得手都在顫抖,“你,你這個卑鄙無恥的小人!”她見駱秋溟不為所動,氣急敗壞地問他,“你不會是信了吧?”
駱秋溟不想解釋什麼。
妻子的脾氣,他是知道的,像火焰一樣,又在氣頭上,他再解釋也沒用。
“來人,把常遠送回房間。你們兩個,將主母扶回房間去。”
知月兒怒喝:“駱秋溟!他明明承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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