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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雲天空積壓了夠多的水氣,天際彷彿都蒙上一層暗沉沉的遮羞布,壓在頭頂,難以呼吸。
安君堂不禁又望了眼天勢,心中不安越發強烈,說不出為何,這種雷雨天氣她從不想待在室外,但看了眼江長安,到了嘴角的話又咽了下去。
下雨天最適合殺人,並非是因為街上無人,而是因為流出的血會被雨水沖刷散去,不會敗壞一方真土美景。
高義是土生土長的雲州人,無父無母,自小生活在雲州城東南角一處破廟裡,乞丐為友,蒼蠅為伴。即便是現在他家財萬貫,佣金極高,卻也穿著一件破破爛爛的暗褐色粗布麻衫,赤腳踩在石板上,老舊的衣服老舊的鞋子,這總能讓他更踏實,讓他的狀態最好。
他這輩子本應只是一個毫不起眼的小臭乞丐,可就在十三歲那年,只因廟中幾個乞丐得罪了一個土地豪紳,為了出氣,豪紳的一位狗腿子出十個銅板,讓他殺了這些人。
高義沒有收下這十枚銅板,卻提了一個奇怪的建議:“既是為了出氣,就要依據出氣的滿意程度而出錢,豪紳只需親自看一眼幾人死狀,覺得心中舒坦了,即可多賞些錢兩,要是覺得心中還不解氣,便是不付錢也可以。”
豪紳答應了。
第二天,豪紳去了山上,沒有人知道廟中的人什麼死狀,只記得豪紳出來時,面色慘白,全身哆嗦,一言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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