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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倒是有記日記的習慣,事情都記在本子上,後來本子找不見,事情我也都忘了。
八個月前遇上了很有趣的男生,而手中忙的事情也告一段落,我突然又想開始記些什麼了,不礙著是快樂還是難過,只是覺得好難得不想忘了。
我叫他佩奇,他稱我樂樂。
且不提過去的八個月。
昨日和佩奇道歉了。我飲酒過量,並失聯,手機上成功多了四五十個未接電話。說來可笑,我是個不愛道歉,即使道歉也沒走心的人。之前和佩奇也略微討論過這些事情,結果其實也並不明朗。
我很是鄙夷一些我認為沒頭腦的話,例如‘她要的只是你道歉的態度blablabla’。我總試圖用理智去處理兩個人之間的關係,認為大家應該和和氣氣,無論有什麼事情都不要爭吵,但卻因此,和佩奇之間產生了不少矛盾,爭論到最後他常常說:“我就是想要個道歉而已有這麼困難嗎?”每到這時,我總自以為大度的配合他說一句對不起,火上添油的,讓他更生氣了。雖然佩奇先生有著不亞於小說人物的魅力,但是生氣的佩奇並不會讓我產生小說主角的心態,這個男孩子生氣真可愛之類的,事實證明,再美好的男孩子,生起氣來也可以媲美霸王龍,和來大姨媽的女孩子區別不大。他會先按捺著沉著的和你講道理,接著醞釀一會兒就會狂風暴雨來襲,最後會變得像霸王龍被迫吃青菜一樣的帶著委屈和對青菜的失望,掛了電話讓你浮想聯翩……想必以前這些個對不起都說得太晚了,畢竟霸王龍是吃肉的,一盤對不起青菜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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