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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醫院,王俊和艾比才發現救的是個印度人,而且是校友,密歇根大學經濟專業的大四學生,名叫夏鮑文-拉納戴夫。
印度人在美國並不是很受歡迎,王俊聽艾比發過牢騷。
首先他們小氣。去餐館吃飯,最讓人討厭的就是印度人。他們總能把桌子弄的很髒,而且還吝嗇,小費給的少,有時乾脆就不給。
其次他們喜歡“投機取巧”,是個懶惰、投機、散漫的民族。
再次,印度人還喜歡“拉幫結派”,抱團抱的無比厲害,似乎已進入共產主義。比如公司裡一個印度人升職,恨不得把手下全換成印度員工。
印度人最令人討厭的地方是“厚黑”。他們愛打小報告,誇誇其談,會拍馬屁,特別擅長將功勞據為己有。
總之,印度人似乎就是中國古語中“小人”的典範。
不知道是不是身高182CM的夏鮑文經常捱揍經驗豐富,經過檢查,他受的都是皮外傷,被人圍成一圈踹居然沒大礙,只是全身淤青比較疼。
幸好夏鮑文拼命的護住了臉,英俊的相貌才得以儲存,靠著不俗的顏值,在這個刷臉的世界,才讓艾比和王俊感到了一點欣慰,淡忘了他的國籍,覺得沒救錯人。
“謝謝,要不是你們,我今天就完了。”夏鮑文雙手和王俊握手,激動不已。
“不客氣。”
“王俊,你這個朋友我交定了,我還以為要被打好久,這次肯定要重傷躺幾個月呢。”夏鮑文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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