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歧視了嗎。難道大嘴怪還敢看不起咱們地球人?”
方自明咳了兩聲:“說了只是我的直覺。”
唐煜笑起來:“我沒你這麼細緻的直覺,不過也有某種預感。”
方自明:“說來聽聽?”
唐煜便道:“首先, 變異種是有智商的,這一點我們都已經非常清楚了。”
“所以,在影鬼的團體數量小於地球人口之前, 我猜它們不會輕易暴露自己, 一定會想方設法把自己隱藏在黑暗中。或是韜光養晦儲存實力, 或是偷偷搞一些小動作, 來慢慢消耗人類的數量。”
男人慢條斯理的說:“說不定呢, 一直到它們認為時機成熟了, 這群異形才會主動拉開幕布走出舞臺, 給大家來一個華麗麗的粉墨登場。”
“……”方自明搓了搓胳膊上的雞皮疙瘩:“你這個聽起來,可比我的直覺要細緻多了。”
唐煜:“當然, 也不排除中途發生某些變故, 導致它們提前game over。”
方自明輕輕道:“怎麼辦,我覺得第三種情況的可能性有99.999999%。”
“還能怎麼辦,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唄。吃完這一頓,咱們就該出去幹活了。”唐煜耷拉著眼, 彷彿很不願意接這麼個活, 轉頭衝著方自明道:“麻煩把你手邊那盆大盤雞遞給我, 謝謝。”
“……”方自明默默把菜盆擱在他面前, 忍不住問:“你還沒吃飽嗎?”
“快了,八分飽。”男人抽空回他一句:“我不想幹活,但這活我還非幹不可,畢竟是因為我夢遊沒鎖門。啊,這簡直是太悲哀了。”
他慼慼地端起大盤雞:“現在暫時沒有影鬼可以給我洩憤,難道我還不能多吃幾口飯,來撫慰一下自己悲傷地情緒嗎?”
方自明:“……”
方自明:“你開心就好。”
桌子上的外賣都已經被兩人幹掉一大半了,方自明吃得坐在椅子上半天站不起來,沒想到旁邊這傢伙吃得比他多,不僅屁事沒有,而且看上去仍然一副很有戰鬥力的模樣。
惹不起,惹不起。
方自明退出戰場,走到沙發邊拿起手機,準備到臥室裡給他大哥回個電話去。
“對了,”唐煜遠遠地叫住他:“十點之後一起出門,你可以再休息一會兒,免得到時候犯困。”
方自明下意識看了眼時間,晚上八點四十分。
“知道了。”他揮了下右手,轉身走進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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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世界,華國沉水市,晚上十一點三十分。
沉水雖然只是個小小的四線城市,但因為風景與美食的關係,這座城在全國範圍內都頗有名氣。
從全國各地慕名而至的遊客熙來攘往,所以即使此刻已經臨近午夜,沉水市那幾條著名的商業街仍然沒有歇業。因為生意好,這些繁華區的商店和飯館,甚至可以一直營業到第二天凌晨。
在這些熙熙攘攘的遊客之中,有兩個人異常的顯眼。
那是兩個年輕英俊的男人。
走在左邊的青年穿著一件淺藍色薄外衣,黑色寬鬆休閒褲,腳上還蹬著一雙同色的運動鞋。
他長得非常好看,是屬於時下女生們極其喜愛的、會偷偷奉為男神的那種好看。青年此時正端著小盒子吃裡面的土豆條,偶爾轉頭與同伴聊天,那雙眼微微彎起,似若桃花,眼尾上翹,顧盼時似醉非醉,直叫人看過一眼後,便忍不住回首再看第二眼、駐足再看第三眼、跟在後面再看第四眼。
有那麼兩三個膽子大的小女生悄悄捱過去,離得近了,姑娘們隱約竟還發現,這位“男神”眉心處似乎還點著一顆淡淡的美人痣。
“天哪,他好帥!”
“啊我死了!”
“這是什麼神仙小哥哥……媽媽我又戀愛了……”
“那是不是眉心痣?好像是淡紅色的?嗚嗚嗚我為什麼沒有看清楚,你們誰看清了嗎?”
“我也……”
“……不然,我們折回去再看一下?”
“走走走!”
六七米外,青年右手邊的男人伸手捂住嘴,他側過臉,發出一聲沒人聽見的“噗”。
青年深吸一口氣,調動自己的三根手指,對準同伴後腰處的那層皮肉使勁兒一擰。
唐煜那聲悶笑頓時又被掐得噎了回去。
“笑個屁。”方自明斜著眼瞥過去:“你以為她們只是花痴我一個人嗎?太天真了。”
果然,兩位得到超能力後,五感統統強悍了數倍的異能者,在發現異常並稍加留意之後,同時聽到了來自幾個不同方向的竊竊私語。
“他好高啊,腿也好長。好長,好長好長好長。”
“我喜歡黑T,我喜歡帥哥穿黑T,我喜歡有胸肌和腹肌的帥哥穿黑T,我喜歡×&@%#》……”
“你們都愛這一款的嗎?可他看上去會不會有點兇?哎,我還是喜歡藍衣服的小哥哥。”
“哎呀,那叫有男人味兒,我最愛這種一看就會來事兒的純爺們兒了,你們看他的肌肉,爆發力一定很強,真是想想就興趣呀嘻嘻嘻嘻!”
方自明:“呵。”
唐煜:“咳,咳咳咳咳……”
方自明便將頭轉過去,藉著街道兩邊霓虹燈的光彩,重新審視了一下身邊這位引起眾多女生臉紅心跳的帥氣同伴。
男人擁有一張英俊的、極具侵略感的面龐。他大概並不是純正的華國人,臉上的五官非常出色,且立體感十足,他的鼻樑筆直高挺,那對瞳孔雖然也是黑色的,但眼窩深邃,眉飛入鬢,一看就帶著點兒混血的味道。
當他安安靜靜的凝視某個人時,那雙深邃的眼眸便會顯得既深情又神秘,讓人不自禁覺得他是在用全部的心神,堅定地只看著“你”一個人。
方自明上下打量他,心中不得不承認:雖然這傢伙衣櫃裡只有陳年不變的黑T和迷彩褲,但一個人的顏值,真的可以拯救他岌岌可危、跌破地心的穿衣品味。
毋庸置疑,唐煜就算穿著白色老頭衫和花裡胡哨的大褲衩,也能憑藉他這張臉,成為整條步行街裡最靚的崽。
嗯,前提是他不開口說騷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