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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日光陰(71)
四爺和林雨桐當然也知道向黨會去哪裡。
一個人連身上的衣服都是殺人之後穿了別人的,能去哪裡呢?
不管什麼時代,那都是沒錢寸步難行。
所以,向黨最可能的,就是再潛回來,至少得帶點金條走。身上有錢,只要逃出這一片,找個山溝溝裡貓著是很容易的。如今的公安局抓人可沒那麼高的效率。而且,這不是外面亂嗎?袖子上帶上紅袖章,擠上火車,天南海北哪裡不可去?一路上還有接待站,反正暫時是餓不死人的。從北到南,再從南邊偷渡出海,這就是一條線路。
還別說,兩人真就猜對了向黨的想法。
向黨從水渠裡一路走,水渠的位置高,他自己會游水,再加上當時下水抱著跟木頭,幾乎是沒有下沉的危險。水渠裡水渾濁,但是影響也不大。但初春的天還太冷了,不能在水裡泡太長的時間,要不然人真有些受不了。可這要上岸,也得找對地方。首先,這地方得是少有人煙,不能以冒頭就讓人給摁住。其次,上岸的地方得是能迅速找到衣物的地方。想滿足這兩天,聽起來挺困難的。但是作為老站長,這一片的地頭蛇,熟悉這一片的每一條鐵路以及周邊設施。於是,巡路員住的小屋,就成了他的首選。
到了地方順利上岸,順利找到小屋,順利從屋裡翻出來衣服和鞋襪,馬上要穿戴好了,碰上了李月芬的大兒子推門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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