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都掏不起。我怕讓人抓到戒毒所,就花了兩百塊坐了個長途大巴,來了廣州。26歲的我已經開始用靜脈注射毒品了,那會兒我瘦骨如柴,頭髮都掉了大半,偶爾去車站廁所裡洗漱,我都不敢看我自己的樣子。所以你說你沒見過我,那是真的認不出來。”
“你被人追的那天,我就在那個天橋下。你滿臉是血,讓人扔在那裡,不知死活。我毒癮犯了身上一分錢沒有,所以想去你身上搜搜看有沒有什麼值錢的賣了。可是你身上的錢早就讓揍你的那夥人都搜走了,一分錢我都沒找到。可是你醒了一會兒,你跟我說,你襪子裡還有五百塊,讓我自己去拿。你說你感覺自己快死了,反正也用不上,就算救我。讓我買張火車票回家去吧。因為回家是你最想做的事情。”
在李泊霄簡單的敘述中,薛大志好像依稀記了起來。
那是一個灼熱的夏日。
他被人按在滾燙的瀝青地面上揍的感覺心跳都已經停止。
他覺得自己一定完蛋了。
所以把身上藏的最後的幾百塊錢都給了一個骨瘦如柴的乞丐。
後來被強叔所救,醒來後,他還以為是自己做夢,只有不翼而飛的五百塊錢在提醒他,他也許真的幫助過什麼人。
“後來,我聽你的,買了火車票了溫州。戒了毒。黑社會來錢最快,所以我做了黑社會。我賺了十年錢,已經有足夠的能力保護我想保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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